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先进评选实施办法

 党务公开     |      2018-12-29 09:55
 
 
                                               文件
 
 
 
呼技党办字[2018]39号                   签发:王文科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先进
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部门:
按照《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党委关于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安排,学院对《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先进评选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和补充,并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先进评选实施办法》
 此通知
                     
 
 
 
 中共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主题词:实施办法 先进评选 通知                                
中共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印发 
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先进评选实施办法
根据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弘扬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职业精神,营造人人向上、个个争先、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为立德树人尽职尽责,为学院事业发展积极奉献。
鼓励党员树立形象、做出表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带领广大群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2、坚持公正推荐,民主评选,公平透明。
3、坚持样板作用、模范导向,杜绝轮流坐庄。
三、先进名称
1、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2、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优秀科室、优秀班组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参加工作满一年的在编职工和聘用职工,病事假累计低于10个工作日。
1、优秀教师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
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活动,运用创新课堂模式或一体化模式教学,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坚持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
满工作量任课,业务考核成绩90分以上。
出现教学事故者当年不得参与评选。
2、优秀班主任、
关心爱护学生,和学生交心,言传身教,学生信赖。
班风正、学风正,班级凝聚力强。
响应学院号召,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和劳动。
辍学率低于7%。
年度班主任考核平均成绩列前三名。
班级出现严重违法违纪事故的当年不得参与评选。
3、优秀教育工作者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开拓创新。
尊师重教,关爱学生,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强。
顾大体识大局,组织协调能力强,团队协作精神好。
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4、优秀共产党员
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认真学习理论,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对党忠诚,遵纪守法,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
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优秀党务工作者
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党性观念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熟悉党务知识和理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党的原则,自觉维护党的团结。
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投身党的建设,圆满完成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宗旨意识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党员和群众信任。
(二)先进集体
1、优秀党支部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
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全面贯彻落实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学院各项重点任务。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在推动学院改革发展、服务师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2、优秀科室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教学为中心,有担当精神,真抓实干;有创新意识,不断开创部门工作新局面。
认真落实学院工作计划,开创性地做好本部门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有序,工作规范,业绩突出,无事故发生。
具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荣誉感和团队精神。科室人员精神面貌好,团结协作精神强,遵纪守法,作风过硬,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3、优秀班组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为方针,努力做好育人和服务工作。
班组负责人素质高、能力强、业务好、有威信,以身作则,发挥核心作用。
  班组管理有思路、有目标、有特色。班组成员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作风硬朗,工作规范,管理有序,无安全事故,业绩突出。
  班组具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荣誉感和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班组成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评先指数
(一)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按不超过在岗教职工7%的比例产生,优秀共产党员按不超过在岗党员10%的比例产生。优秀班主任名额不超3个,可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重复选举。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支部成员和党办工作人员当中产生,名额1个。
(二)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在所有党支部当中选举1个,优秀科室在所有科室当中选举不超3个;优秀班组在专业组、基础组、高辅组、图书室、总务维修班当中选举不超2个。
六、评选程序
(一)行政序列先进选举程序
1、每年7月初由行政办公室公布先进人选指数和评选分组情况,指定评选工作召集人。教职工评选指定环节干部担任召集人,环节干部评选聘请党委委员担任召集人。
2、7月中下旬期末考核结束后总结前进行先进评选。评选过程由召集人主持,先进个人先根据评选条件举荐人选并评议,再进行民主投票,先进集体将选票发至每人直接票选,初选结果报行政办公室。
3、行政办公室将初选结果提交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党委扩大会议参会人员有党委成员、党委专职纪检人员、党办主任、行政办主任、工会主席。
4、对党委决定先进人选予以公示。
5、上级先进人选由院党委从校级人选中择优推荐并进行公示。
(二)党务序列先进选举程序
1、每年6月初由党委办公室公布先进人选指数,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支部书记担任召集人。
2、6月中下旬进行优秀评选。评选过程由召集人主持,先进个人先根据评选条件举荐人选并评议,再进行民主投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将选票发至每人直接票选,初选结果报党办。
5、党办将初选结果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6、对党委决定先进结果予以公示。
5、上级先进人选由院党委从校级人选中择优推荐并进行公示。
七、表彰奖励
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在庆“七一”纪念党的生日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并对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物资奖励。
2、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科室、优秀班组在当年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并对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物资奖励。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