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制度

 党建动态     |      2018-12-29 10:18
 
 
                                               文件
 
 
 
呼技党办字[2018]43号                   签发:王文科
 
关于印发《中共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委员会
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部门:
按照《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党委关于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安排,学院党委制定了《中共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并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中共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
此通知
                     
 
 
 
 中共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  通知                                
中共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印发 
中共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委员会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委有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责任制度。
一、班子主体责任制度
1、组织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上级及学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学院教学、日常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学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制度保障责任  贯彻落实上级及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学院实施细则;认真执行学院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好党内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认真落实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每学期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3、风险防控责任  认真执行上级及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每年度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检查,不断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确保经费管理使用、职称评聘、项目评审推荐、评奖评优、组织发展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教育引导责任  以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修身为目标,组织实施分层分类教育。每学期结合日常工作在党员、干部、教职工和学生中分别组织开展廉政廉洁教育;在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基础上突出加强纪律教育和纪律监管,浓厚遵纪守法、崇廉尚洁的廉政文化氛围。
5、作风督查责任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事宜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报批程序;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教育提醒,督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研究制定相关规定,提高工作效能。
6、选人聘人责任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干部选拔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推荐、选拔、录用、聘用有关人员,防止出现选人聘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工作。
7、支持监督责任  支持纪检委员依规依纪履行职责,为纪检委员发挥监督职能创造条件。健全谈话提醒、督促纠正、问题线索及时反映等工作机制,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早查处,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纪委报告重要事项。
二、班子成员责任制度
1、学院党委书记是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传达贯彻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制定学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廉政学习、廉政教育计划并执行落实,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学期以廉政廉洁教育为主题为党员干部作报告或上党课;对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以及落实“一岗双责”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学院教职工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公开情况;通过与班子成员约谈等形式,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身作则,当好廉政表率和落实主体责任的表率。
2、学院院长对行政领导班子及各科室等行政机构负责人的廉政建设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抓好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制约和监督;加强廉政风险点的管理,每学期组织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组织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当好廉政表率。
3、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任务的推进落实;每学期梳理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点并做好监督检查;抓好分管范围内人员的作风建设与纪律建设,当好廉洁自律表率。
4、学院党委纪检委员,按照工作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源头监督。向学院党委报告履职情况,如遇重大问题、紧急事项在向学院党委报告的同时,须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
1、日常检查制度  学院党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学院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
2、专项检查制度  学院党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结合学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主体责任内容的重点任务以及上级部署的专项治理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3、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对未能有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导致本部门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损害师生利益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或发现腐败现象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